雪莱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雪莱特
摘要: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塔智能”)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曼塔智能本次申请融资业务有利于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允许其申请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业务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曼塔智能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丁海芳 彭晓伟 朱闽�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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