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汉邦高科
摘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19年3月12日,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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