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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新材: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证券代码:430056 证券简称:中航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证券代码:430056     证券简称:中航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中航新材

股票代码:430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股份变动性质:转让(转让股东所持公众公司的股份)

变动日期: 2018年3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航材院        指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中航新材、公司、指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通过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中航新材4,400,000

                          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名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研究,促进航空工业发展。航空材料研制与工程应用研究 航空材料加工工艺及检测与分析研究 相关设备研制与技术开发 计算机软件研制 相关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法定代表人:戴圣龙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事业、经营收入

     开办资金:36919万元

     举办单位: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航材院”)持有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新材”)的股份比例为44.03%;本次权益变动前,航材院对中航新材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所持股份  股东持股

信息披露    股份    股份数量   占已发行    性质及   变动达到   权益变

 义务人     种类     (股)    股份比例   性质变动  规定比例   动方式

                                                   情况      的日期

中国航发   人民币  48,060,000   44.03%    非限售流   2018年3     股份

北京航空   普通股                               通股      月2日      转让

材料研究

院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相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的股权属于国有股份转让,出让方于2017年9月21日取得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院务会议纪要(院会【2017】16号),该会议纪要做出如下决议:同意将北京航材院持有的中航新材不超过20%股权进行转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中航新材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转让所持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航发资【2017】823 号),同意北京航材院通过进场挂牌公开交易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航新1,964.7万股股份,转让挂牌底价为4.53元/股。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个意向受让方。

                      第三节 减少持股的目的

     本次航材院转让所持中航新材的股份合计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航材院转让其所持有的中航新材股权进行转让,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受让中航新材的股份主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航材院持有中航新材的股份比例为44.03%;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材院持有公司43,660,000股,占中航新材总股本的4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关于本次股份转让,航材院已与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航材院所持中航新材股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情况

 信息披露                                转让股份

  义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航材院     48,060,000     44.03%     4,400,000   43,660,000     40.00%

     三、股份限制情况

     航材院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共持有公司股份43,660,000股,其中限售股0股,不予限售43,660,000股。

                  第五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航材院所持中航新材的股票,航材院与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协议甲方: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协议乙方: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8年2月22日

     2、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人民币8900.091万元。

     3、股权转让比例

     转让标的为航材院所持有的中航新材的1964.70万股(占总股比的18.00%)。

     4、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双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进行股权转让,根据交易规则暂定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股份的全部交割(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完成交割的,交割时间顺延),并按照交易规则在交易同时完成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公告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复印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二)联系电话:010-62498102

     (三)联系人:马玉珍

     投资者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日期:2018年3月2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航百慕新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温

  公众公司名称     技术工程股份有    公众公司所在地    泉镇环山村六二

                          限公司                              一研究所厂区东

                                                                      区

    股票简称           中航新材           股票代码            430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航发北京航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温

       名称           空材料研究院           地址            泉镇环山村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有人发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航材院,持股数量(股):48,060,000持

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比例:44.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航材院,持股数量(股):43,660,000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0.00%,变动比例4.03%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是□ 否 不适用□

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日期: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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