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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8-2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

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8-2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9层。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韦振宇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人,代表股份数量

267,289,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59%。其中,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量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韦振宇先生、李耀先生、张一文女士、孙鹏先生、许磊先生、董红女士、袁佳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陈国欣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雷达先生、赵亮先生、田迎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韦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9,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2、《关于选举李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89%;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3、《关于选举张一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4、《关于选举孙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89%;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5、《关于选举袁佳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9,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6、《关于选举许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89%;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7、《关于选举董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89%;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8、《关于选举陈国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9,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9、《关于选举雷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9,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10、《关于选举赵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9,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11、《关于选举田迎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89%;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7,28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89%;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3,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小亮、宋红畅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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