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70:浙江富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浙江富润
摘要: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的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赵林中、傅国柱、王坚、陈黎伟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由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转让标的目前或处于停产状态,或处于收尾阶段,且都为微利或亏损,本次交易有利于集中资源发展公司核心业务,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程惠芳
舒中胜
葛劲夫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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