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关于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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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 2018-022 1 证券代码: 834765 证券简称: 美之高 主办券商: 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公告编号: 20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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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4765 证券简称: 美之高 主办券商: 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结合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当前实
际情况, 并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 根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现金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41,394,294.82 元,
母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49,671,892.17 元, 母公司本年
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379,865.49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
股本 55,700,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486330
元( 含税), 共计派送税前现金股利 8,278,858.10 元, 个人股东承
担的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应缴税费按照《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 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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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将
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实施完成。
二、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提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 其他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范围, 并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
2、《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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