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红旗连锁
摘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拟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商品经销合同》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签署《商品经销合同》。事前已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我们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上述《商品经销合同》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严洪、唐英凯、逯东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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