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万讯自控
摘要: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9,617,883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45元,募集资金总额 185,388,994.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660,377.36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728,616.99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6日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7】京会兴验字第58000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500万只MEMS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安可信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与成都安可信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成都安可信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0130000031610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500万只MEMS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二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二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年产
1,500万只MEMS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下称“募集资
金投入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帐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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