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信: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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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之风险提示公告 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昌信”或“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之风险提示公告
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昌信”或“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22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2017年3月21日,公司股东苏州汇海东兴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
司股份49,053,600股被司法冻结,占总股本比例35.04%,累计被司
法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5.04%。
2017年4月12日,公司股东缪晓峰所持公司股份7,889,600股
被司法冻结,占总股本比例5.64%,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5.64%。
2017年4月19日,公司股东陈琦所持公司股份7,877,800股被
司法冻结,占总股本比例5.6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5.63%。
2017年10月19日,公司股东邵志刚所持公司股份10,5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总股本比例7.50%,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7.50%。
ST昌信未能及时披露以上股权司法冻结信息,违反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股则》)第1.4、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
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ST昌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ST昌信表示目前无法严格按照
规则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ST昌信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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