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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 2018-013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 2018-013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或变更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2 月 26 日( 星期一)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5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 号海波重型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7,60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16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881,000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5,
21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82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9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4%。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波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5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8%;
反对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8,841,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6%;反对 4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4%;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刘锟、熊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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