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吉林化纤
摘要: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11 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确认2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11
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
去年占同
关联交易 按产品 本期金额 本期占同类 去年金额
关联人 类交易的
类别 或劳务 (万元) 交易比例 (万元)
比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购买商品 采购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57.59 0.07% 1.18 0.004%
购买商品 采购水、电、汽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3,367.47 98.16% 22,059.34 97.38%
接受劳务 工程结算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92.38 0.53% 1,282.98 7.79%
购买商品 采购压缩空气等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306.83 0.7% 5.75 0.03%
购买商品 采购材料 吉林市惠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1.96 0.01%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长丝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0.07 0.00% 1.24 0.00%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短纤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76.39 26.45%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737.09 1.67% 409.88 1.88%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99.32 0.22% 72.52 0.33%
销售商品 销售复合强韧丝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36.18 3.62%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0.18 0.00%
3、向关联方借款
公司本期 公司本期累计 占同类交 尚未偿
关联方 累计借入 还款金额 易的比例 还金额
公司向关联方借入流动资金 金额 (%)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05 1,478.94 100 8,007.77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 去年总金 去年占同类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类别 (万元) 额(万元) 交易的比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购买商品 采购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00 0.22 0.00%
购买商品 采购水、电、汽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0 33,367.47 98.16%
接受劳务 工程结算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0,000 92.38 0.53%
购买商品 采购压缩空气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300 6.83 0.02%
接受劳务 劳务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2,000 300.00 0.68%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长丝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500 0.07 0.00%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短纤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500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00 737.09 1.67%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300 99.32 0.22%
销售商品 复合强韧丝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36.18 3.62%
3、向关联方借款
关联方
公司向关联方借入流动资金 10,000 9,405 100%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
交易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对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
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宋德武、刘宏伟、王剩勇、姜俊周、孙玉晶等予以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峰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6,625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腈纶纤维、腈纶毛条相关产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峰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D�D化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奇峰公司2017年末拥有总资产316,459万元,净资产92,342万元,营业收入234,232万元,净利润3,163万元(未经审计)。2017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备品备件材料、生产用水电汽;向其销售备品备件材料。股份公司2017年末为应付奇峰公司款,不存在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18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备品备件材料金额为300万元、采购水电汽总额为85,000万元、销售备品备件材料总额1,000万元。
(二)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建安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1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伟,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筑
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非标准钢结构的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施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安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D�D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建安公司2017年末拥有总资产4,519万元,净资产377万元,营业收入261万元,净利润-15万元(未经审计)。2017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建安公司负责股份公司项目土建房屋的安装工程及房屋道路的维修工作、向其销售备品备件材料。股份公司2017年末为应付建安公司工程款,不存在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18年,本公司预计该关联人负责本公司工程项目金额为20,000万元;销售备品备件材料总额100万元。
(三)吉林吉盟睛纶有限公司(简称“吉盟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外开发、生产和销售睛纶,差别化睛纶,特殊化腈纶及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盟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D�D化纤集团所控制企业(奇峰化纤)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3、履约能力
吉盟公司2017年末拥有总资产143,680万元,净资产25,385万元,营业收入197,643万元,净利润-7,355万元(未经审计)。2017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采购压缩空气、使用劳务,向其销售备品备件材料及劳务。该关联人为化纤集团所控制企业(奇峰化纤)的合营公司, 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18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压缩空气300万元、接受劳务2000万元;销售备品备件材料总额300万元。
(四)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拓普纺织”)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伟,经营范围腈纶纱、粘胶纱制造;自有资产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机械设备的经销及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拓普纺织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D�D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拓普纺织公司2017年末拥有总资产25,069万元,净资产1,235万元,营业收入22,574万元,净利润614万元(未经审计)。2017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备品备件材料及劳务、产成品。该关联人为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 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18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备品备件材料及劳务、产成品总额5,000万元。
(五)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简称“福润德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402.5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福升,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纺织原料、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批发零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润德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D�D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福润德公司2017年末拥有总资产69,175万元,净资产11,577万元,营业收入68,932万元,净利润906万元(未经审计)。2017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粘胶长丝。该关联人为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 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18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粘胶长丝总额500万元、销售粘胶短纤总额500万元。
(六)、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化纤集团”)
1、基本情况
化纤集团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80,906.58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承包境外化纤行业工
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生产;热力、工业用水服务(以上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
2、化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07,307,436股份,占总股本的15.59%,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化纤集团公司2017年末拥有总资产1,035,173万元,净资产267,750万元,营业收入524,654万元,净利润784万元(未经审计)。2017年,本公司与之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公司《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通过,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已签署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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