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雪浪环境
摘要: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8-017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8-017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
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
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69,107,65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04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69,097,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96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77%。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10, 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投资事项的交易对手方之一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缘投资”),其总经理张敏女士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7年3月6日期间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3月6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3月6日前,金缘投资仍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茂”)是金缘投资管理的基金,许�J良先生在金缘投资的股东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均与金缘投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故西藏金茂和许�J良先生为公司关联股东。在本议案的审议中,上述两位关联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的600,000股股份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西藏金茂及许�J良先生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结果:69,097,65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1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00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421%;10,0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79%;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
的议案》 表决结果:69,097,65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1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00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421%;10,0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79%;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投资事项的交易对手方之一亦为金缘投资,故本事项亦构成了关联交易。
在本议案的审议中,上述两位关联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的600,000股股份需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西藏金茂及许�J良先生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结果:69,097,65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1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00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421%;10,0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79%;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
的议案》 表决结果:69,097,65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1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00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421%;10,0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79%;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沈国兴律师、康银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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