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鲁丰环保
摘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2017年度经审计数据为准。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存慧 王新 邓岩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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