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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2:香江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18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18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的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岛宝地”)、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岛鸿盈”)以及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岛置业”)各65%股权,交易价格为250,16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森岛宝地、森岛鸿盈以及森岛置业各65%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具体过户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1、森岛宝地依法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森岛宝地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780340013N)。

    2、森岛鸿盈依法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森岛鸿盈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7803324437)。

    3、森岛置业依法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森岛置业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78030774XM)。

    至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森岛宝地、森岛鸿盈以及森岛置业各65%股权已

全部完成过户手续。

    二、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在《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均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协议,不存在违反相关协议的行为;相关承诺方已经或正在积极按照其出具的相关承诺内容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有关约定,公司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128,000万元。公司尚需按照协议的有关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起6个月内向南方香江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122,164万元。本次交易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交易协议及各项承诺,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香江控股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过户手续,香江控股已持有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各65%股权,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未尽事项继续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香江控股、南方香江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香江控股、南方香江需继续履行双方就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

    四、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相关标的资产的过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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