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华峰超纤:关于高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8-006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8-006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持本公司股份1133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的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持本公司股份21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4%)的董事、副总经理赵鸿凯先生,持本公司股份104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的监事刘勇胜先生,计划自2017年9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6%)。

    截至本公告日,赵鸿凯先生和刘勇胜先生尚未减持,仍持有公司股票分别为2154500股和1046400股,段伟东先生减持52000股。

    2018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和刘勇胜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提前终止执行本次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段伟东       竞价交易     2018.2.14      23.85          52000         0.0082

  赵鸿凯                                 未实施减持

  刘勇胜                                 未实施减持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段伟东       11339750          1.7971          11287750          1.7888

  赵鸿凯        2154500           0.3414          2154500           0.3414

  刘勇胜        1046400           0.1658          1046400           0.1658

   说明:以上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终止股票减持计划情况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基于对公司健康发展的良好信心,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终止股票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终止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终止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和刘勇胜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