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5:宝硕股份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来源:宝硕股份
摘要: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股票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8-007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股票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8-007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披露了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受理了保定市城市芳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芳庭”)与我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将该案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城市芳庭与我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城市芳庭向保定中院请求:判令我公司向其履行转让保定宝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置业”)40%股权(9600万元)的义务,并于判决生效15日内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案诉讼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于近日向保定中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保定中院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中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宝硕置业60%股权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
已履行决策程序,并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
7月24日、7月28日、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诉讼中城市芳庭提供的关于转让我公司持有的宝硕置业剩余 40%股权
涉及的《补充协议》文本,我公司未启动决策程序,也未加盖我公司公章,因此,我公司认为该《补充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预计对公司利润无实质影响。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就本案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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