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来源:大港股份
摘要: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独立董事:
陈留平 邹雪城 芈永梅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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