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四方精创
摘要: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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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周志群先生、李琳女士、邓修生先生及罗川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周志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琳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同时聘任邓修生先生、罗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哲锋 麦荣昌 杨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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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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