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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0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0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铮网络”)的《告知函》,全文如下:

    “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乐铮网络”)已于2018年2月4日向你公司发送《告知函》,告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拟向你公司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收购汇源通信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占汇源通信全部股本比例不少于15%,可能涉及你公司控制权变更。2018年2月9日及2月14日,本公司分别向你公司发送了《要约收购事项进展告知函》。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尚在与部分相关方协商洽谈签署《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预受要约协议书》(以下简称“预受要约协议书”),预受要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拟预受要约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的条件均与届时本次要约收购之要约收购报告书中的收购条件一致。”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已与相关预受要约方签署88份预受要约协议书,涉及预受股份共计25,083,713股,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正在积极与其他相关预受要约方协商洽谈中。

    本公司于2018年2月15日与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鸿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乐铮网络作为安徽鸿旭的一致行动人进行汇源通信控股权收购,双方同意在收购过程中及获得汇源通信控股权后在汇源通信决策性事务上保持积极合作,在做出对汇源通信相关的决策时事先进行协商并保持一致意见。如双方在事先共同协商的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安徽鸿旭的意见为准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

    经本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商议,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安徽鸿旭及乐铮网络,收购主体为安徽鸿旭,拟要约收购的股份占汇源通信全部股本比例不少于15%,要约收购价格为不超过21.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拟以现金支付,根据《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需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不少于收购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履约保证金存放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卡里的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目前安徽鸿旭尚未开立证券账户,由于春节假期原因,相关账户需于节后开立,若按原计划于2月22日公告要约收购摘要,则安徽鸿旭无法在两个交易日内,即2月23日前完成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此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规定,收购人应当披露其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安徽鸿旭于2017年4月27日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应当比照该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财务数据。安徽鸿旭的股东无锡市鸿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故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无法在2018年2月22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安徽鸿旭与乐铮网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于2018年2月26日前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公司将督促安徽鸿旭尽快开立证券账户,完成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编制,及时进行披露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风险提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主体暨出资主体为安徽鸿旭,本次要约收购存在由于安徽鸿旭未能及时、足额筹集相关资金而失败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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