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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

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自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后经公司确定筹划中的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分别于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公司原计划不晚于2018年2月15日(星期五)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案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将于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018年3月6日。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拟为标的公司的全体或者部分股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可能被确认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可能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类金融行业公司的股权,公司将控股或者全部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尚未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7年12月5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全体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蔡小如                         256,236,760        人民币普通股

 2            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0,318,988        人民币普通股

 3            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2,976,809         人民币普通股

 4                      方江涛                         76,765,185         人民币普通股

 5                      陈融圣                          5,665,499         人民币普通股

 6                      蔡小文                         42,2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       35,475,314         人民币普通股

                          划

 8         深圳金锐扬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4,499,205         人民币普通股

 9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11,955,497         人民币普通股

 1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9,280,400         人民币普通股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0,318,988        人民币普通股

  2          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2,976,809         人民币普通股

  3                    蔡小文                      42,2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                    方江涛                      23,078,002         人民币普通股

  5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11,955,497         人民币普通股

  6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9,280,400         人民币普通股

  7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人寿-分红        9,149,896         人民币普通股

                        自营

  8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华�N87号        8,801,389         人民币普通股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顺7号集合资金信托       7,54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计划

 10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谷・信惠85       7,357,675         人民币普通股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申请继续停牌的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事项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积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协商和论证,并同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公司原预计于2018年2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现因收购标的资产的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且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仍需要公司及相关各方进一步谈判、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018年3月6日。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在2018年3月6日(星期二)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6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将继续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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