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来源:红宇新材
摘要:证券代码:300345 股票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5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300345 股票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5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关于对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召开了专项整改工作会议,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分析,积极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问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检查要求,公司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自查,发现公司2015年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涉及金额1,897.35万元。
二、整改措施: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相应调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存货、年初未分配利润、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等项目,及时、准确的更正相关会计差错。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秘、财务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关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素养和能力。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秘
整改完成时间:将长期严格执行
3、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及流程,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逐条梳理、分项总结,明确关键控制点,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对存在的内控风险点及控制缺陷进行完善,并建立追责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整改完成时间:将长期严格执行
通过此次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除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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