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3678:火炬电子关于诉讼执行进展暨持股5%以上股东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0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执行进展暨持股5%以上股东 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0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执行进展暨持股5%以上股东

                         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王伟已完成部分火炬电子股份过户事项,现持有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共1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4%,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

     本次过户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过出方和过入方股份合并计算,将继续

按照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要求,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以及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等要求事项。

     本次过户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王伟关于与罗森

鹤股权确认纠纷事项,经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伟持有的火炬电子股份中部分股份属于罗森鹤所有。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7-010号、2017-061号公告。

    二、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伟的告知函,王伟于2018年2月8日与罗森鹤办理了火炬电子部分股份过户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最高法民终727号],王伟将其持有的10,160,947股火炬电子股份过户到罗森鹤名下,另外尚余3,250,000股待王伟办理相关股票解质手续后予以过户。

    三、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王伟      无限售流通股    23,910,947        5.28      13,750,000       3.04

  罗森鹤     无限售流通股        0             0        10,160,947       2.24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13,750,000股,其中1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司法冻结3,750,000股。王伟目前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3.04%,从5%以上变动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过户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过户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过出方和过入方股份合并计算,将继续按照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