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京新药业
摘要: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本次会议实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八人,收到董事有效表决八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3.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公司2018009号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若员工持股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公司计划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 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3月2日召开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801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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