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来源:天虹商场
摘要: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少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董事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将陈少华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涂成洲、欧伟明、叶少琴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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