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来源:通达动力
摘要: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达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提名及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王欣先生的个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各项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3、我们同意聘任王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成志明 杨克泉 韦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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