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0:中国船舶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含事先认可)
来源:中国船舶
摘要:中国船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含事先认可) 我们作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中国船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含事先认可)
我们作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提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签署
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审阅,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依照规定,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签署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助于公司重新获取对下属子公司完整控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要求而签署,其签署的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韩方明) (曾恒一) (李俊平) (吴志坚) (朱震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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