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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  

摘要: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15层 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网址Internet: www.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15层    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18]第3-00002号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7年4月22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3-00102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6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公司对应用系统建设与软件开发中六个子系统2016年度确认收入情况

    根据公司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原则,公司销售的产品分为系统产品销售业务和非系统产品销售业务两种类型。公司对需要安装调试的智慧城市业务等,根据和客户签订的系统产品销售合同组织发货,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客户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公司在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时点确认收入。

    公司于2016年与讷河智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智慧牧业”)签署了总金

额为1.67 亿元的《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该项目的最终用户为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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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集团),由讷河智慧牧业负责项目建设,并解决项目融资问题,在项目建成后最终由业主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分三年收购讷河智慧牧业的股权实现退出。合同共分为三部分:应用系统建设与软件开发、硬件设备建设及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其中应用系统建设与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为8,000.00万元,包括 10个子系统产品,各子系统产品独立设计与开发,独立验收。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10个软件中的农产品溯源基础管理系统、农牧产品电子商务内容管理平台系统等6个子系统建设,客户讷河智慧牧业于2016年12月底对上述6个软件系统出具了验收报告。因此公司根据收入确认政策,按照合同金额对上述 6个软件子系统确认收入共计47,400,000.00元,并结转相应的成本32,079,296.44元。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与讷河智慧牧业签署的合同对付款约定如下:合同签订之后1 个月内,讷河智慧牧

业向公司预付30%合同价款,人民币50,100,000.00元;项目验收完成后3日,支付65%合同

价款,人民币108,550,000.00 元,项目验收完成后 3个月内,支付5%合同价款,人民币

8,350,000.00元。

    由于讷河智慧牧业无法解决融资问题,无法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付款义务。为解决本公司货款问题,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讷河智慧牧业在2017年11月3日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以解除双方签订的《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同日公司直接与黑龙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不变仍为1.67亿元,但合同部分内容及结算方式进行了变更。恒阳农业集团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计8100万元。

    在与恒阳集团签署合同时了解到,上述于2016年完成并经讷河智慧牧业验收的农产品溯

源基础管理系统、农牧产品电子商务内容管理平台系统等6个子系统,于2016年未取得业主

恒阳农业集团验收确认,恒阳农业集团确认10个软件系统整体完成在2017年2月末。

    综合以上情况,讷河智慧牧业自身无力解决融资问题,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对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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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且公司于2016年完成并经其验收的六个软件项目,于2016年尚未取得最终业主恒阳农

业集团验收确认。在编制2016年报时,上述6个软件项目收入尚不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的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2016年度收入不够审慎,应将其确认为2017年度收入。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冲减2016年确认的上述6

个软件项目收入47,400,000.00元,冲回相应的成本费用32,079,296.44元,确认为2017年

度收入并结转相关成本费用。

    1、差错更正对 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由于上述原因冲回对讷河智慧  应收账款                                -45,030,000.00

牧业确认的应收账款及主营业  营业收入                                -47,400,000.00

务收入。

由于上述原因,将与收入对应  存货                                     32,079,296.44

的成本、费用调整至存货。    营业成本                                -26,700,000.00

                             管理费用                                 -5,379,296.44

冲回调整应收账款导致的坏账  所得税费用                                  355,500.00

准备的计提从而对资产减值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5,500.00

失、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资产减值损失                             -2,370,000.00

得税费用的影响。

上述更正对未分配利润及少数  未分配利润                              -12,895,113.25

股东权益的影响。            少数股东权益                               -411,090.31

    2、2016年合并报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2016年报表项目          追溯重述前        重述金额          追溯重述后

应收账款                     311,162,206.22    -45,030,000.00        266,132,206.22

存货                          74,905,782.86     32,079,296.44        106,985,079.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814,210.36       -355,500.00         19,458,710.36

未分配利润                    88,644,920.18    -12,895,113.25         75,749,806.93

少数股东权益                  17,110,976.78       -411,090.31         16,699,8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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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报表项目          追溯重述前        重述金额          追溯重述后

营业收入                     171,408,408.29    -47,400,000.00        124,008,408.29

营业成本                     107,188,285.52    -26,700,000.00         80,488,285.52

管理费用                      62,207,945.72     -5,379,296.44         56,828,649.28

资产减值损失                  41,444,807.50     -2,370,000.00         39,074,807.50

所得税费用                    -2,836,787.67        355,500.00         -2,481,287.67

净利润                       -73,118,731.05    -13,306,203.56        -86,424,934.6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898,066.18    -12,895,113.25        -82,793,179.43

每股收益                              -0.42             -0.08                 -0.50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决议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三、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6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的影响,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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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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