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启源装备
摘要: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李强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聘任李强先生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二、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
元,是为了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保证业务的开拓与发展,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以上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四、公司延长为全资三级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期限,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延长为全资三级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期限。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闫长乐 李秉祥 李俊华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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