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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春股份 股票代码:30029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尚学路225、2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春股份

股票代码:30029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尚学路225、229号3幢627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2453号B区2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陈翔路88号6幢1楼A区105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陈翔路 88号6幢1楼A区1056室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六、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一致行动人声明・・・・・・・・・・・・・・・・・・・・・・・・・・・・・・・・・・・・・・・・・・・・・・・・・・・・・・・・・・・・・・・・・・・・・・・・・・・・・・・・・・1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富春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力珩     指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上海睿临          指   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指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8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月9日、2月2日、2月1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280.95万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元、万元、亿元                指

                                      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力珩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号                             91310114301522494R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尚学路225、229号3幢627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力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许培明)

   成立日期                              2014年6月9日

   营业期限                    2014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商务咨询,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网络

                    系统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许斌与徐红英为母子关系,许斌为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睿临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                              91310114312299945D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陈翔路88号6幢1楼A区105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许斌

     成立日期                              2014年9月4日

     营业期限                    201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

                      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上海力珩和上海睿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许斌,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因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一致行动人的定义,上海力珩和上海睿临是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减持是上海力珩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力珩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临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义务人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大宗交易   2018年1月9日      7.78      500,000        0.0877

上海力珩  大宗交易   2018年1月9日      7.78     1,000,000       0.1754

            大宗交易   2018年2月2日      6.69       597,500       0.1048

            大宗交易  2018年2月12日     6.81       712,000       0.1249

                   合计                                 2,809,500       0.4929

    上海力珩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骏梦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力珩持有富春股份 24,885,114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658%;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临持有富春股份6,424,4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71%,上海力珩和上海睿临合计持有富春股份

31,309,5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92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力珩持有富春股份的股份比例由 4.3658%减少至

3.8729% ;上海睿临股份保持不变。上海力珩和上海睿临合计持有富春股份

28,500,0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

东。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义务人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               (%)

           持有股份                24,885,114   4.3658  22,075,614    3.8729

上海力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68,582   2.5032  11,459,082    2.01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16,532   1.8625  10,616,532    1.8625

            持有股份                 6,424,473   1.1271   6,424,473    1.1271

上海睿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24,473   1.1271   6,424,473    1.127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质押情况及其他限制情况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义务人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                 (%)

           持有股份               22,075,614    3.8729   19,808,000   3.4751

上海力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59,082    2.0104    9,208,000   1.61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16,532    1.8625   10,600,000   1.8596

           持有股份                 6,424,473    1.1271    6,420,000   1.1263

上海睿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24,473    1.1271    6,420,000   1.1263

     2、按照《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骏梦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以下简称“《股权之协议》”),若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利润承诺期内相应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已经实现或虽未实现但上海骏梦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指上海力珩、上海睿临、上海力麦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苏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文化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七皓投资管理公司、马雪峰、江伟强、詹颖珏)根

据《股权之协议》的约定履行了补偿义务,上海力珩及上海睿临上述限售股份自

限售时间届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公司2017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除。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其所控制的法人组织时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上海力珩和上海睿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许斌,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斌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裁职务,

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就本次权益变

动相关股份的取得、处分及表决权行使的特殊安排。

    3、许斌先生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4、许斌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

形。

    5、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之间自愿交易行为,不涉及富春股份内部审批程序;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所涉及的交易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许斌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力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8年2月13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许斌

                                       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2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力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8年2月1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富春股份                    股票代码           300299

                                                                        上海市嘉定区尚学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路225、229号3幢

                                                    册地

                                                                        6279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否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24,885,114股   ,持股比例:    4.3658%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本次变动数量:   2,809,500股     ,变动比例:  0.4929%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  22,075,614股   ,持股比例:  3.8729%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是□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     否□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力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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