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中工国际
摘要: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15:3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骆家马龙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张福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二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丁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副董事长简历见2018年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18-004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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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丁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简历见2018年1月20 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04号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建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黄建洲先生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黄建洲先生已于2018年2月12 日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无买卖中工国际股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任职资格合法。聘任黄建洲先生为财务总监,经审阅黄建洲先生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2)聘任程序合法。财务总监是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同意聘任黄建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4亿元人民币(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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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外币)最高额保证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5号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6号公告。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中工水务美国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7号公告。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
起设立丝维投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8号公告。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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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黄建洲先生:40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董事、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工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沃特尔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凯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汇聚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长兴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董事、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建洲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36,558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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