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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科技: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摘要: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前次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1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000,000.00元。2016年9月2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瑞华验字【2016】4827000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核验。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柔性OLED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                             156,500.00

   2        USB3.1Type-C连接器扩产项目                              84,000.00

   3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产项目                                    54,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合计                                  345,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行业发展及供需情况,审慎、稳健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截至目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柔性OLED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           156,500.00              2,038.50

   2   USB3.1Type-C连接器扩产项目            84,000.00              2,678.10

   3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产项目                   54,500.00             23,344.66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计                    345,000.00             78,061.26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拟终止投入的募投项目及拟变更募集资金之用途

    本次拟终止投入的募投项目为柔性 OLED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结余资金合计为

154,461.50万元。

(一)项目终止投入的背景

    柔性OLED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的产品包括柔性OLED显示模组1,200万件及精密金属

掩膜板1万件,其中柔性OLED显示模组的目标客户为小尺寸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精密金属

掩膜板的目标客户为京东方、国显、天马及华星光电等OLED面板制造企业。根据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OLED显示模组的投产时间为2019年,精密金属掩膜板的

投产时间为2018年。

    OLED面板行业在过去两年的发展与公司预期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1)OLED面

板的应用未全面铺开,目前仅在苹果的IPhoneX及华为的Mate10Pro等高端机型中使用,

苹果及华为的其他机型以及出货量较高的小米、VIVO及OPPO品牌手机暂无OLED面板的

使用计划;(2)OLED面板目前被三星Display全面垄断,其2017年OLED面板的出货量

占据全球出货量的96%,公司的目标客户京东方、天马或国显等国内面板企业的OLED产品

的出货量较低,量产的成本较高,国产OLED面板全面铺开尚需时日;(3)目标客户较低的

良品率亦使得其倾向于选择国外厂商较为成熟的掩模板产品,使得公司精密金属掩模板业务的市场拓展存在较大难度。

    综上,原拟投资的募投项目的市场、行业及客户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鉴于公司2017

年经营亏损,且公司在2015年至2016年间的投资项目业绩亦不及预期,使得公司更加审慎

的对待项目投资,以降低投资风险。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拟终止前述募投项目,将结余资金人民币103,5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

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

1.  偿还银行贷款

    未来12个月公司有近10.3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鉴于2018年银行继续缩紧银

根,同时公司2017年经营亏损,一方面公司续贷的额度较以前年度将有所降低,续贷的成

本亦在2018年有所提升,2018年公司银行偿还贷款的压力较大。本次募集资金偿还贷款将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2.  补充营运资金

    2018年公司将继续围绕主营业务加强上下游投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增加。同时,5G

投入将在2018年提速,为提前做好产品、产能准备,公司将继续加大5G的研发投入,亦

需要资金支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同意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认为: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长城证券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五、说明和承诺

    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长城证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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