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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6:新安股份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原预计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等)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7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查,预计公司2017年度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董事吴建华、周家海、吴严明属关联董事,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伯耿、严建苗、陈银华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17年度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吴建华、周家海、吴严明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所作出的安排。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发生   本次增加后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原预计金额 金额(未经审计) 2017年度   增加额

                                                                  预计金额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化工产品等    5,700        6,047.00        6,300     600.00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化工原料、     800         2,811.00        3,000     2,200.00

                     运输服务等

      合计                           6,500.00       8,858.00       9,300.00   2,800.00

      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销售化工原料的预 计金额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需求增加,销量相应增加。

    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增加2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17年度为拓宽原材料供应商渠道,通过比质比价、竞标方式合理选择原材料供应商,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因其价格优势被选为公司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量相应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1、企业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企业住所:杭州萧山宁围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企业咨询服务。

    2、传化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向本公司销售、购买产品及提供运输等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一期(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6,628,715,615.91元,净资产  22,326,162,454.71元,营业收入

19,847,474,517.19元,净利润582,160,768.5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主要内容为销售化工产品、购买化工原料等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他关联公司)根据实际发生交易情况签订采购、销售、运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独立意见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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