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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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
相关职责的议案》、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职务称谓更名的相关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更名为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经理更名为执行总裁,
即章卫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范国栋先生为副总裁;彭龙生先生为副总裁;
刘雄鹰先生为执行总裁。执行总裁对公司的总裁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所有涉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称谓的条款均按总
裁、副总裁称谓进行调整。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何晓锋先生的书面报告,因工
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章卫国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请董事会秘书何晓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上述任免生效后,何晓锋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晓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19,330 股,其承诺将继续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何晓锋先生在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请财务
副总监韩驭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何晓锋先生、韩驭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职务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管理优势、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何晓锋先生
何晓锋先生,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湖南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 1998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11 月历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副总会
计师、监事;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4 月历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资产
管理中心主任;2012 年 4 月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负责财务资
产管理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的管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兼财务资产管理部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今,任子公司株洲飞鹿涂装技术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子公司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董
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何晓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2,919,330 股,占总股本的 3.84%,
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韩驭安先生
韩驭安先生,男,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预备党员,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毕业于长春大学会计学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
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
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财务
部财务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株洲华信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6 年 3 月至今,任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
监兼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驭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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