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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非募集资金帐户。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项目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额度,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时,付款申请单由采购部门上报财务部审核,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外币(列明具体币种),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或自有外币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应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外币支付明细台账,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外币资金以支付当月月初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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