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来源:西王食品
摘要: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名称: 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 2018-023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名称: 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 2018-023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西王食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8名认购对象,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嵩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方怀月、杨勤学、方瑞、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名投资者承诺:自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本上市公告书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经办律师审阅,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2-89号、天健审〔2016〕2-97号、天健审〔2017〕2-19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验资机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2-1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2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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