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金石东方
摘要: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缪永生 马文杰 汪立荔
2018年2月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