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
摘要: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顺股份”)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54.9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54.92万元。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6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666,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9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19,032,67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17,981,519.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051,150.3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16号《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均已达账。
根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59,598.57 53,039.795
2 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79,987.32 76,525.32
3 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40.00 10,540.00
合计 150,125.89 140,105.115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252 号《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2,854.92万元。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流动资金 合计 比例(%)
渭南生产研发 59,598.57 155.12 - 155.12 0.26
基地建设项目
荆门生产研发 79,987.32 1,712.76 - 1,712.76 2.14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流动资金 合计 比例(%)
基地建设项目
科顺防水研发 10,540.00 987.04 - 987.04 9.36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50,125.89 2,854.92 - 2,854.92 1.90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54.9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54.92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以 2,854.9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54.92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854.9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54.92万元。(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252 号《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科顺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科顺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 备查文件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252号)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