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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邵奕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改选后部分发生了变更,本届董事会改选李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限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锋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奕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建业务融合、组织有效的管理架构,公司聘任胡梅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附后),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邵奕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建业务融合、组织有效的管理架构,公司聘任邵奕兴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新哲先生、李平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邵奕兴先生、张新哲先生、李平坤先生的简历附后。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已变更,董事会决定调整第四届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具体调整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邵奕兴(召集人)、冯江平、李永泉,调整为李锋、邵奕兴、李永泉,李锋担任召集人。

     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叶显根(召集人)、李永泉、邵奕兴,调整为叶显根、李永泉、胡锡云,叶显根担任召集人。

     ③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李永泉(召集人)、邵奕兴、郑峰,调整为李永泉、胡梅晓、郑峰,由李永泉担任召集人。

     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郑峰(召集人)、叶显根、邵奕兴,调整为郑峰、胡晓峰、叶显根,由郑峰担任召集人。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彩虹

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公司”)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推荐沈宏鑫先生为彩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航天

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飞公司”)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推荐王宏伟先生、文曦先生为神飞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锋,男,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

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六室副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宇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航空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三届《无人机》编委会委员,《临近空间科学与工程》编委会特邀委员,天津大学航空航天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教授,天津大学兼职教授。

     截止本提案日,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梅晓,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所办公室主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兼航天神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天益森风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天特种设备检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提案日,胡梅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邵奕兴,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2009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起任浙江南洋信通新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 6月起任台州市南洋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起任浙江南洋经中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起任杭州南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提案日,邵奕兴先生持有公司120,310,798股股份,与公

司股东邵雨田(持有公司股份29,100,000股)为父子关系,与公司

监事林泓竹为表兄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新哲,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无人机室工程师,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特种飞行器事业部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总体设计部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

     截止本提案日,张新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平坤,男,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室主任、副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提案日,李平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宏鑫,男,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程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型号办主任、综合计划部副部长、总体设计部副主任、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提案日,沈宏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宏伟,男,1966年9月出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

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国际合作部部长、综合计划部部长。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提案日,王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文曦,男,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

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副总经理、国家某型号总师。现任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提案日,文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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