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10:中毅达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于中毅达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
来源:中毅达
摘要: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24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于中毅达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24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于中毅达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毅达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168号),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2 月6 日,公司公告董事长辞职,但未确定代行董事长职责人选。2
月7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因监事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现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规定,请公司落实以下监管要求。
一、鉴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又无副董事长,且未确定代行董事长职责人选,已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规范运作。你公司应当严格按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决定代行董事长职责人选。
二、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未形成有效决议,导致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对公司按期披露年报造成重大影响。你公司应当尽快召开董事会,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你公司全体董监事应当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并保证股东大会形成有效决议。
你公司和全体董监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公司董监事未能勤勉尽责的,我部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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