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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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 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一、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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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
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机构》;
9、《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 《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的议案》; 3、 《关于核实
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 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 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 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 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年度报告》 真实、合法、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 资产置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公司监事对《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 以有效执行。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的效率,确保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准确完整以及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提供保障。公司在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并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估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 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 2017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 公司股东的行为。 (七)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 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 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 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 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理、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公司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上述重 大事项的监督。 (三)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 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0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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