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联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刘义新、吴剑、施青军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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