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05:中航资本独立董事对《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中航资本
摘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出资3,150万元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
司,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提升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
3、董事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郑强先生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在上述关联交易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就《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
殷醒民 孙祁祥 王建新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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