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编制的PterisGlobalLimited独立鉴证报告及准则差异调节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来源:中集集团
摘要: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PterisGlobalLimited 独立鉴证报告及准则差异调节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独立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0139号 (第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PterisGlobalLimited
独立鉴证报告及准则差异调节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独立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0139号
(第
一页,共三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Pteris Global Limited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称
“香港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股
东权益和净利润金额(以下称“香港准则财务信息”),调整至符合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集集团”)所采用的、并且在其2016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所披露的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包括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
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称“中国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金额(以下称“中
国准则财务信息”)之间的准则差异调节事项(以下称“准则差异调节表”)执行了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相关“准则差异调节表”系中集集团管理层为中集集团对
Pteris GlobalLimited实施建议重组计划而编制。
一、中集集团管理层对准则差异调节表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按照“准则差异调节表”中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Pteris Global Limited的“准则差异调节表”是中集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获取对PterisGlobalLimited根据香港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主要会计政策的理解;将PterisGlobalLimited及中集集团所采用会计政策进行比较;将相关香港准则和中国准则会计政策进行比较;针对上述不同会计政策对Pteris Global Limited 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所表述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金额的潜在影响作出定性及定量评估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准则差异调节表”发表结论,并按照双方同意的业务约定条款,仅就下列事项对中集集团报告我们的结论,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目的:
(1) 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香港准则财务信息”是否恰当摘录自
PterisGlobalLimited根据香港准则编制且经审计的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
月30日止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 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差异调节事项,是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
根据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所述的编制基础,反映了 Pteris Global
Limited“香港准则财务信息”和“中国准则财务信息”之差异;反映了
PterisGlobal Limited及中集集团所采用会计政策之差异;及
(3) 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在算术上的计算是否正确。
独立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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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共三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续)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其他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工作,以形成鉴证结论。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准则差异调节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PterisGlobalLimited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香港准则财务信息”和“中国准则财务信息”的差异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及我们对项目风险的评估。包括对“准则差异调节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
(1) 比较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香港准则财务信息”是否恰当摘
录自Pteris Global Limited根据香港准则编制且经审计的2016年度及截至
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 检查Pteris Global Limited根据香港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中国准则会计政
策之差异; 检查Pteris Global Limited及中集集团所采用会计政策之差异;
检查在编制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过程中作出的调整以及用于支持调整的凭证;评估在量化准则差异调节项时采用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测试量化调整中所 依据的数据;核对调整项目金额的计算等;及
(3) 核对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在算术上的计算是否正确。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在我们的鉴证业务范围内,我们没有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执行审计或审阅业务,因而不对“准则差异调节表”、“香港准则财务信息”或“中国准则财务信息”发表审计意见或审阅结论。
独立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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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我们认为:
(1) 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的“香港准则财务信息”恰当摘录自 Pteris
Global Limited根据香港准则编制且经审计的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
日止期间 的合并财务报表;
(2) 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差异调节项及调整金额,已在所有重大方
面根据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所述编制基础的要求,反映了 Pteris
GlobalLimited“香港准则财务信息”和“中国准则财务信息”之差异;反映了
PterisGlobalLimited及中集集团所采用会计政策之差异;及
(3) 本报告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的算术计算结果正确。
四、使用与分发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集集团为对 Pteris Global Limited实施建议重组计划使用,不适用于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不对其他任何方承担责任。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任何内容均不应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
(特殊普通合伙) 蔡智锋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2月2日 吴芳芳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PterisGlobalLimited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和净利润
作出的准则差异调节事项
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
(一
)准则差异调节表编制基础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Pteris Global Limited实施建议重
组计划。为上述目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就 Pteris
Global Limited 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
权益和净利润的准则差异调节事项执行了以下工作:
(1)获取 Pteris Global Limited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简称“香港准则”)
编制且经审计的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
股东权益和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香港准则财务信息”);
(2)比较Pteris Global Limited 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所采
用的按香港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以下简称“香港准则会计政策”)和中国国际
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采用的、并且在其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所披露的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或“中国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以下简称“中国准则会计政策”),并
就有关差异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金额的重大财务影响进行量化;及
(3)编制了Pteris Global Limited 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的
“香港准则财务信息”调整至根据中国准则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信息(以下简
称“中国准则财务信息”)的调节事项(以下简称“准则差异调节表”)。
上述“准则差异调节表”及“中国准则财务信息”未经单独审计。
(二
)准则差异调节表
单位:新加坡币千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香港准则调节事项中国准则 香港准则调节事项 中国准则
增加/(减少) 财务信息 合计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 合计 财务信息
股东权益 272,342 - 272,342 273,916 - 273,916
项目 2016年度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
香港准则调节事项中国准则 香港准则调节事项 中国准则
增加/(减少) 财务信息 合计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 合计 财务信息
净利润/(亏损) 23,292 - 23,292 (1
,5
44) - (1,54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PterisGlobalLimited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和净利润
作出的准则差异调节事项
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
(三)准则差异调节表比较结果
列式于上述准则差异调节表中Pteris Global Limited香港准则财务信息与未经审
计中国准则财务信息相比,不存在重大调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4至第5页的准则差异调节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麦伯良 曾邗 曾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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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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