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广宇发展
摘要: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2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2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张建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建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建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决议。
二、关于聘任张坤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坤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坤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的决议。
三、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鉴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持续发生,根据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北京鲁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劳务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
经查询,北京鲁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相关关联方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四、关于预计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新增总额度不超过17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利率不超过5.50%,资助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据此测算,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8.7亿元(其中预计应支付的利息总额不超过 18.7 亿元)。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
经查询,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用于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五、关于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董事
意见
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预计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在满足规定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决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赵廷凯 乐超军 张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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