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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摘要: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6,340,401股,将于2018年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2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6,340,401股,将于2018年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2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2月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8年2月7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18.39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军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利亚德

股票代码:                    300296

上市时间:                    2012年

总股本(本次发行前):         169,525.1051万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董事会秘书:                  李楠楠

电话号码:                    010-62864532

传真号码:                    010-62877624

电子信箱:                    leyard2010@leyard.com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6日、2017年6月6日、

2017年6月26日、2017年9月21日、2018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7年10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8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600万股新股。 (四)本次发行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程序如下: 日期 利亚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间安排 T-3日 1、向证监会报备发行启动文件,启动本次发行 日期 利亚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0日)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 其附件 3、律师见证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过程 T-2日-T-1日 1、联系询价对象,确认收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2018年1月11日-1 2、接受询价咨询 月12日) 1、上午8:30―11:30接收投资者申购文件传真,簿记建档 2、上午11:30前接收申购保证金 T日 3、律师全程见证 (2018年1月15日) 4、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最终认购对象名单 5、报中国证监会确认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最终发行对象名单 6、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和认购协议 1、接受最终发行对象缴款,缴款期截止日(截止12:00) T+1日 2、退还未获配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 (2018年1月16日) 3、签署认购协议 4、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T+2日 1、会计师对保荐机构募集账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2018年1月17日) 2、会计师对发行人收款账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T+3-T+8日 1、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合规性报告、法律意见书、验资报告 (2018年1月18日-1 等文件) 月23日) 2、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合规性报告等文件 T+9-T+16日 1、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新增股份登 (2018年1月22日- 记申请 1月29日) 2、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和锁定工作 T+17日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材料 (2018年1月30日) L-1日 1、披露上市公告书、上市保荐书等文件 注:T日为申购报价日,L日为上市日 (五)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340,40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七)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8.39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90%,即为发行底价18.3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1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18.36元/股。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9,999,974.39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 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19,94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1,200,059,974.39元。 (九)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6日,缴款专用账户实际收到利亚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1,219,999,974.39元。缴款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25号《利亚德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资金验资报告》。 2018年1月16日,募集资金划至利亚德指定的资金账户。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17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18]第ZB10026号《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亚德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9,999,974.3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9,94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59,974.39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于2018年1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8年2月7日,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非交易日顺延)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十)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锁定期 号 (元/股) (股) (元)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39 37,520,391 689,999,990.49 12个月 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39 28,820,010 529,999,983.90 12个月 合计 -- 66,340,401 1,219,999,974.39 --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8,8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37,520,391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28,820,010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全程参与了利亚德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中信建投证券认为: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并经有关验资机构验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1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利亚德;证券代码为:300296;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8年2月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年2月7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66,340,401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3,503,150 40.12 719,843,551 42.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975,407,500 59.88 975,407,500 57.54 合计 1,628,910,650 100.00 1,695,251,05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5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号 (股) 份数量(股) 1 李军 512,236,600 31.45% 384,177,450 2 周利鹤 49,602,608 3.05% 27,625,956 3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44,913,686 2.76% 44,913,686 计划 4 张志清 39,768,356 2.44% 39,768,356 5 谭连起 36,096,000 2.22% 27,072,000 6 朱晓励 27,515,302 1.69% 15,281,002 7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利亚德 26,950,281 1.65% 0 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20,542,240 1.26% 0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估值优势 19,222,210 1.18%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汇添富基金-浦发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 18,492,816 1.14% 0 华润信托・利亚德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 795,340,099 48.83% 538,838,45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号 (股) 条件股份数量(股)1 李军 512,236,600 30.22% 384,177,4502 周利鹤 49,602,608 2.93% 27,625,9563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44,913,686 2.65% 44,913,686股计划 4 张志清 39,768,356 2.35% 39,768,356 国寿安保基金-交通银行-民生信托-中 5 国民生信托・至信437号利亚德定向增发 37,520,391 2.21% 37,520,391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谭连起 36,096,000 2.13% 27,072,000 7 朱晓励 27,515,302 1.62% 15,281,002 8 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建信-华润信托- 27,188,689 1.60% 27,188,689 增利68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9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利亚德 26,950,281 1.59% 0 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19,889,340 1.17% 0 合计 821,681,253 48.47% 603,547,5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16年度、2017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7年9月30日 3.0708 2.9507 2016年12月31日 2.7344 2.6274 每股收益(元/股) 2017年1-9月 0.3889 0.3889 (加权平均) 2016年度 0.4217 0.4217 每股收益(元/股) 2017年1-9月 0.3889 0.3737 (全面摊薄) 2016年度 0.4106 0.3945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172,419.43 821,580.86 528,182.54 195,584.02 负债总额 671,874.91 374,698.69 287,553.62 85,133.58 股东权益合计 500,544.53 446,882.18 240,628.92 110,450.4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00,213.14 445,403.00 236,873.90 110,155.8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营业收入 428,597.74 437,793.52 202,262.51 117,992.36 营业成本 361,428.80 372,990.07 171,427.18 103,689.68 营业利润 68,233.75 70,189.91 30,780.24 16,200.49 利润总额 71,226.26 75,982.02 39,075.61 19,478.07 净利润 62,235.03 66,626.85 33,204.27 16,379.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354.94 66,882.95 33,078.91 16,132.0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21.65 1,376.95 11,570.70 8,404.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259.45 -102,892.82 -115,954.09 -23,413.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553.85 125,872.79 140,787.90 14,379.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626.62 26,741.55 36,926.70 -870.65 2、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34 2.07 1.83 2.33 速动比率 0.82 1.28 1.17 1.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51% 34.63% 26.98% 40.54% 资产负债率(合并) 57.31% 45.61% 54.44% 43.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 3.00 2.35 2.46 存货周转率(次) 1.09 1.73 1.54 2.13 每股净资产(元) 3.0708 5.4687 3.1350 3.412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1119 0.0169 0.1531 0.2604 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441 0.3283 0.4887 -0.02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 13.3007 22.0554 21.2286 17.4164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12.6701 19.1021 17.4038 13.5503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 0.3889 0.8669 0.4834 0.5160 损益前每股收 股收益 益(元)(加权 稀释每 0.3889 0.8669 0.4834 0.5160 平均)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 0.3889 0.8212 0.4378 0.4998 损益前每股收 股收益 益(元)(全面 稀释每 0.3889 0.8212 0.4378 0.4998 摊薄)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 0.3705 0.7508 0.3963 0.4015 损益后每股收 股收益 益(元)(加权 稀释每 平均) 股收益 0.3705 0.7508 0.3963 0.4015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 0.3705 0.7112 0.3589 0.3888 损益后每股收 股收益 益(元)(全面 稀释每 0.3705 0.7112 0.3589 0.3888 摊薄) 股收益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2014年末至 2017年9 月末,公司总资产规模逐年增长,由2014 年末的 195,584.02万元增长至2017年9月末的1,172,419.43万元,增幅499.45%,主要 原因是公司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战略,通过挖掘公司自身业务的增长潜力的同时,积极对外进行业务扩张及寻求外部优质标的,实施并购,进行产业整合和发展战略布局等,使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快速扩张。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2014年末、2015年末、2016 年末和2017年9月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76.58%、59.40%、62.43%和 62.36%,整体较为平稳。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 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42%、40.60%、 37.57%和37.64%,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构成。 (2)负债结构分析 2017 年,公司负债规模大幅增加,主要因公司外部并购及借款增加所致。 从公司负债结构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2014年末、2015年末、 2016 年末和2017年 9 月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75.59%、59.67%、65.98%和 81.23%,2017年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上升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为实施收购NP公司 100%股权并购买NP公司经营相关不动产,公司通过“内保外贷”方式使用自有 资金先行支付NP公司收购对价及NP公司经营相关不动产购买价款导致。公司 已于近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使用募集资金对相关贷款资金进行了置换,预计2017年年度流动负债规模将实现下降。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超过70%,为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2014年末至2017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41%、 40.33%、34.02%和 18.77%。2015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 2014 年年末增长 458.23%,主要是公司为支付收购美国PLANAR公司对价,由利亚德香港公司通 过“内保外贷”方式从民生银行获得的约10亿人民币的等值美元贷款所致。该 笔贷款已于2016年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2017年9月末 公司应付债券余额为89,568.00万元,主要为公司2016年发行的公司债券。 (3)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2014年至2016年、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74、0.56、 0.65、0.43。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并加大对外投资,内生外延战略齐头并进导致总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所致。 2014年至2016年、2017前三季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6、2.35、 3.00、2.3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3、1.54、1.73、1.09,基本保持稳定。 (4)盈利能力分析 2014年度至2016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逐年增长。2014 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6,968.76 万元、201,409.38万元、436,286.50万元和427,282.9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99.13%、99.58%、99.66%和99.69%,均在99%以上。2017年前三 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2.34%,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订单增加以及 完成对NP公司的并购导致。 (5)偿债能力分析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33、1.83、2.07、1.34;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1.72、1.17、1.28和0.82。整体上, 公司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为报告期内公司践行内生增长和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战略,通过贷款方式取得资金用于部分收购项目,导致流动负债金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波动基本一致,公司的速动比率趋于稳定,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43.53%、54.44%、45.61%、57.31%,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 合理范围内。2017年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为收购NP公司100%股 权并购买NP公司经营相关不动产,公司通过“内保外贷”方式使用贷款资金先 行支付NP公司收购对价及NP公司经营相关不动产购买价款所导致。公司已于 近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使用募集资金对相关贷款资金进行了置换,预计2017年年度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6)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04.94 万元、 11,570.70万元、1,376.95万元、18,221.65万元。2016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销售订单的增多导致应收款增加,同时采购付款及人工成本增加导致。随着订单的验收回款以及公司加大收款力度、严格预算管理控制支出,发行人2017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已经有所改善。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413.69 万元、 -115,954.09万元、-102,892.82万元和-126,259.45万元。2015年度发行人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2015 年度发行人以发行 股份及现金支付收购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款及北京金立翔 艺彩科技有限公司99%股权,并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同时,2015年末公司先行 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现金收购了美国PLANAR公司,导致本年度投资活动的净 流出大幅增加。2016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投资款支出高于上年同期,同时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金额大于结构性存款收回金额,导致投资活动的净流出金额较上年增加。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379.31 万元、 140,787.90万元、125,872.79 万元和 195,553.85万元。发行人2015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度大 幅增加,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为支付收购美国PLANAR公司收购款增加了银行 贷款。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借款金额增加, 同时增加母公司分红,金立翔支付应付股利等原因所致。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李彦芝、刘连杰 项目协办人:彭愉 项目组其他成员:田斌、谢鹏、王辉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联系电话:010-65608434 传 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 人:王玲 经办律师:周蕊、晁燕华、贾棣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20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 真:010-58785566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Z、辛文学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联系电话:010-68286868 传 真:010-88210608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7年4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已指派李彦芝女士、刘连杰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李彦芝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会项目)、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会项目)。 刘连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会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利亚德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利亚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承销及保荐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2、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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