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昆仑万维
摘要: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2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7,565,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1%;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7,138,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4名。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昆仑万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7,000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月16日对该次发
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0007
号)。根据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24号),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1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80,000,000股为基
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共计转增840,000,000股。
2015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行权增加股份7,231,000股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7,231,000股。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
项》的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因此,公司最终以总股本 287,231,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244754股,共计转增840,000,000股。2015年11月11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7,230,993股。
2016年5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离职员工所持有的78,489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27,152,504股。
2017年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离职员工所持有的286,485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26,866,019股。
2017年4月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2,258,064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
总股本变更为1,159,124,083股。
2017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离职员工所持有的298,261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58,825,822股。
2017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
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6,928,662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1,151,897,160股。
2018年1月17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数量为49,056股,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51,946,216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151,946,216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54,34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0%。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701,217,884 60.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728,332 39.13%
总股本 1,151,946,216 1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股东李琼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股东李琼因股份分割获得公司股份,并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将继续履行周亚辉先生原先对持有本人股份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盈瑞世纪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亚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其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下同);(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股东王立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
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
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2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7,565,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1%;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7,138,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4名,其中1名为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3名为境
内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质押的股份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份总数 售数量 数量 上市流通股 备注
份数量
1 李琼 207,391,145 41,478,229 0 41,478,229注1
2 新余盈瑞世纪软件研发中心 200,408,085 40,081,617 56,000,000 0注2
(有限合伙)
3 周亚辉 188,171,613 37,634,322 173,141,613 0注3
4 王立伟 58,371,289 58,371,289 52,710,600 5,660,689注4
合计 654,342,132 177,565,457 281,852,213 47,138,918
注1:公司股东李琼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07,391,145股,因其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1,478,229股(207,391,145*20%计算所得),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1,478,229股。
注2:公司股东新余盈瑞世纪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00,408,085
股,因其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
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0,081,617股(200,408,085*20%计算所得),该股东股份质押数量为56,000,000股,需要对质押
股份先行解除限售,所以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在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40,081,617股即可流通。
注3:公司股东周亚辉直接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份188,171,613股,因其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7,634,322股(188,171,613*20%,所
得结果舍去小数末位所得),该股东股份质押数量为173,141,613股,需要对质押股份先行解除限
售,所以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在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37,634,322股即可流通。
注4:公司股东王立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份58,371,289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8,371,289股,其中52,710,600股处于质押状态,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660,689
股。在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剩余解除限售部分可以全部流通,但是股东王立伟作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仍要遵守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
5、对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与规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昆仑万维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昆仑万维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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