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大冷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8-002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8-002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25号)。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可交换

公司债券,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前,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或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公司应当在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手续。

     四、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公司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五、公司应切实履行存续期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如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六、公司应切实遵守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如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其他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风险等情形,公司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