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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9:天富能源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的实施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1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1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3亿元,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为天富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2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详情请见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18《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17-临028 号、2017-临036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18年1月31日至2021年1月30日。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主营业务范围: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劳务派遣。

     截至2017年9月30日,天富集团总资产 31,852,456,012.44

元,净资产5,745,711,297.16元,营业收入5,379,930,126.63元,

净利润245,576,259.83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9.89%的股权,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本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

     2、本保证合同对应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三年,自2018

年1月31日至2021年1月30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4、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的担保范围内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论借款人是否为主合同提供物的担保,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债务,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上述3亿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40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董事会意见

     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其长期为本公司大量银行贷款及债券提供无偿担保。此次本公司向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融资方式,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股东进行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本次为控股股东担保的全部内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96,999万元,占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1.8507%;其中为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26,999万

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329%;石河

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

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2.6641%;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关联方担保余额 452,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92.6290%。

     2012年6月14日,公司为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华夏银

行开展业务提供担保3000万元。在担保有效期内,新疆天富国际经

贸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共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200万元,办理流

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800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本息已全部归还银行,2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已解付1920万元,

另有2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因涉及经济诉讼被法院冻结,致使上述担

保事项未能按期终结。上述逾期事项已在公司2013 年-2017年定期

报告重要事项担保情况章节中披露。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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