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30:岱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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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8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上海岱 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舟山市银岱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支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向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
有限公司定制位于临港奉贤园区[D0706]地块西南侧约 32 亩区域内的厂房,总
建筑面积约50,67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厂房及目标地块之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信
息为准),以用于生产经营。
关于购买厂房的具体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肖传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肖传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提名委员会充分考察,认为肖传龙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必要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肖传龙先生现持有公司1,079,998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供的个人资料,经我们审阅,公司提名委员会本次提名聘任的董事会秘书肖传龙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肖传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文�X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文�X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提名委员会充分考察,认为张文�X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文�X先生持有公司1,5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提名张文�X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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