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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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弘亚数控 股票代码:0028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伟华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俊华街1号 股份变动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弘亚数控
股票代码:0028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伟华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俊华街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18年1月31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指 周伟华
人
弘亚数控、公
指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增
本次权益变动指 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且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使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本报告书 指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激励计划指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周伟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俊华街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周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990%下降至4.9999%,其
中: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新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由5.0990%被动降至5.0253%,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
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0.025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继续减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弘亚数控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7%),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弘亚数控股份。
《关于部分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18-002)刊登于2018
年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除前述减持计划涉及的减持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
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弘亚数控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6,8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3,360,000股)的5.0990%。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65,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5,314,000股)的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800,000 5.0990% 6,765,600 4.9999%
周伟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3,365,600 2.48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00,000 5.0990% 3,400,000 2.5127%
注:周伟华先生原为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9日离任,其持有的股份(首发前限售股)于2018年1月5日解除限售,目前其持有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内容
1、2017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登记并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向10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865,000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360,000股增加至135,225,000股,周伟华先生持股比例由5.0990%被动下降至5.0287%,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2、2017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登记并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向1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9,000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314,000股,周伟华先生持股比例由5.0287%下降至5.0253%,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3、2018年1月31日,周伟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34,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54%。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2,2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258%,其余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月31日 59.33 34,400 0.0254
合计 34,400 0.025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伟华
日期:2018年1月3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
司 地 区云开路3号
股票简称 弘亚数控 股票代码 002833
信息披露义务 周伟华 信息披露义务 广州天河五山路261号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由于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6,800,000股 持股比例:5.099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6,765,600股 持股比例:4.9999%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 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伟华
日期: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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